十多年之后,再次去阅读《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大概是人生阅历的丰富,对作者的一些观点,乃至其中的一些对话和想法就有了更深更多的想法。不论过去的外国还是今天,门第的差异始终是影响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不是勇气和真爱,是很难冲破世俗的眼光去赢得最后的胜利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傲慢与偏见》小说才有了些魅力。
达西一个相貌英俊潇洒,而且家境好贵富有,这样的条件和背景怎么能不使他傲慢?与他的朋友彬格莱相比,人不是那么谦和,不愿和谁都可以见面熟,就被认定为傲慢,对他的行为都被指责。其实当你还不是十分了解一个人的时候,怎么能因为少的可怜的相处就给人下定义,产生偏见呢?对于伊丽莎白尽管有着她独有的魅力,她浑然天成,没有矫揉造作,有的是那种纯纯的,敢爱敢恨。
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的想法。既没有富家女的高傲,也没有普通人家少女的自卑,做人真实,不掩饰自己对自己姐姐与关心,也不掩饰对自己妹妹的随性放肆,轻佻的羞愧。既对其父的尊重,也对其母的无知和势利无奈。我觉得达西爱她就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看似没有受过太多的教育,但是她聪颖,对一些问题有着自己独到的看法。没有名师指点,但钢琴弹的也颇有水平。
不喜欢的就大胆地拒绝,喜欢的就敢于承认。对的就据理力争,错的就反思羞愧。活的很真。达西爱上了她,因为爱她,不仅改变了待人的方式,还放弃了原有的成见。总之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让人放下自尊,放下身份,去追求真爱。不过这本《傲慢与偏见》,太多的是对话,作者简·奥斯汀对内心的变化描写,还有周围景致和场面的描写十分的少,并且对一些人物的描写也显得简单生硬,不够真实鲜活,总觉与《简爱》相比,无论是对人性的剖析还是景致和内心的描写都远远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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