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1000字左右:
①【读前感】本书为笔者开始对的第三期读书会的共读书目。
第三期读书会是红色书籍专题,而之所以在若干书籍中选定这一本:
一是好奇,好奇那些伟人年轻时候的故事,好奇我党何以在那样艰难的条件下成燎原之势;
二是确信,确信以斯诺的立场和身份,本书提供的史料足够真实客观,甚至本书中的很多史料是其他地方所没有的。
第三,则是感动,感动于斯诺一个外国人,不畏重重困难和阻碍,不惜青春时光和身家性命,不远万里迢迢穿越大半个中国,写成的这本书。
②作为一本有很高史料价值的书籍,本书首先从史实层面给我带来很多收获,如红军的精神面貌和生活状态,红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众多伟人年轻时的风采特别是其平凡、可爱的一面,而这其中,最出乎我意料的是白区统治下的新闻界对红军的极尽丑化之能事:红军早已被消灭、很多领导人都已死亡、红军杀人如麻、共妻……这种对事实的颠倒,只能让我想起《1984》里的世界。
可贵的是,本书的史论也同样高明且超前,这里不再赘述。
③同样的,在读本书之前,我对长征的认识也仅停留在语文和历史书中。本书对于长征的描述,让当时世界的很多人和现在的我,都第一次了解到了真实的长征。
李靖曾和唐太宗说过,写史书的人都不懂打仗,所以对战争部分的描述大多失真。
对于作为一名记者又是作者的埃德加·斯诺来说,就更是如此了。
但他有他职业的优势,其文学造诣,对数字的运用足以弥补以上遗憾:
“长征的统计数字是触目惊心的。几乎平均每天就有一次遭遇战,发生在路上某个地方,总共有十五个整天用在打大决战上。路上一共三百六十八天,有二百三十五天用在白天行军上,十八天用在夜间行军上。总长五千英里的路上只休息了四十四天,平均每走一百一十四英里休息一次。平均每天行军七十一华里,即近二十四英里,一支大军和它的辎重要在一个地球上最险峻的地带保持这样的平均速度,可以说近乎奇迹。
红军一共爬过十八条山脉,其中五条是终年盖雪的,渡过二十四条河流,经过十二个省份,占领过六十二座大小城市,突破十个地方军阀军队的包围,此外还打败、躲过或胜过派来追击他们的中央军各部队。他们开进和顺利地穿过六个不同的少数民族地区,有些地方是中国军队几十年所没有去过的地方。”
也是多亏本书引发了我对红军战史的兴趣。我看了B站上沙盘推演长征的全集视频,尤其是看到“四渡赤水”一集,直看得热泪盈眶。
我方才理解为什么毛主席说“比起三大战役,红军长征时期四渡赤水才是我的得意之笔。”
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人们那么崇拜毛主席。
④等等,事实上,在当时并没有很多人崇拜毛主席。
正如斯诺自己所说的,当时无论是红军的领导人还是普通士兵,都很难把自己和红军整体区分开来,他们经常在叙述中脱离“个人历史”的范畴,有点不着痕迹地升华为一个伟大运动的事业了。
虽然毛主席在这个运动中处于支配地位,但是你看不清他作为个人的存在。所叙述的不再是“我”,而是“我们”了;不再是毛泽东,而是红军了;不再是个人经历的主观印象,而是一个关心人类集体命运的盛衰的旁观者的客观史料记载了。
至于其个人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在某个时候担任什么职位,抱有什么心态,他们常常回答不出。
我想这才是红军致胜的法宝,每一个人都始终将自己作为红军的一部分,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正如那句话所说:
谁是最伟大的人?人民说是他,他说是人民。
⑤如果说促使我翻开本书的感情是好奇、确信和感动,那读完本书,我的心里只剩下震撼和憧憬。
虽然1936年无疑是“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刻”,但那个时候的延安也无疑是最让人向往的地方。我在阅读过程中不断的想,共产主义社会也好、大同社会也好,除了物质生活不够丰富外,大概也就是如此了吧。
我甚至觉得她比共产主义社会和大同社会更美好,因为后者都是建立在物质资料极大丰富的前提下的。
⑥【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摘抄】即使他们最终遭到失败和打垮。已有千百万年轻的农民听到了这些嘴上无毛的青年所宣传的马克思主义福音,即使这些青年已有成千上万的人如今已经牺牲了,对这些农民来说,中国古旧文化的禁忌束缚是决不会再那样有效了。
作者:B216号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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